有序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,分期禁用一次性塑料餐具,积极减少宾馆、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……5月29日,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《山东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为该省全面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制定了"时间表"。
《方案》明确提出,有序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,到2020年底,济南市、青岛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、超市、药店、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,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,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。
另外,到2022年底,实施范围扩大至山东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沿海县城(市、区)建成区。
到2025年底,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,在城乡结合部、乡镇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。
《方案》指出,分期禁用一次性塑料餐具,到2020年底,山东全省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;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、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,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。
到2022年底,县城(市、区)建成区、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,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。到2025年,地级以上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%。
《方案》要求,要积极减少宾馆、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,到2022年底,山东全省范围星级宾馆、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,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、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;到2025年底,实施范围扩大至全省所有宾馆、酒店、民宿。